南山可移

    
【出处】: 《旧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初为泾州司兵, 累迁雍州司户, 时太平公主与僧争碾硙……元纮遂断还僧寺。窦怀贞为雍州长史, 大惧太平势, 促令元纮改断, 元纮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或可改移, 此判终无摇动。’”
词由, 唐代的李元纮, 是个不畏权贵的人, 在雍州当司户, 即负责管理户籍和审理民事纠纷时, 能以公正的态度处理案件。有一天, 一个和尚来控告太平公主抢了寺院里的磨坊。李元纮详察案情, 磨坊确是寺院产业, 于是判决要太平公主归还。太平公主是唐高宗之女, 武则天所生。雍州长史窦贞非常惧怕太平公主的权势, 知道后就急忙命令李元纮改判。李元纮不但不改,反而在原判后面写了十二个字:“南山或可改移, 此判终无摇动。”

【意思】: 终南山也许可以移动。表示既已定案, 就不能有所改动。

【古例】: 清·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》卷三:“问官申辩百端, 终以为南山可移, 此案不动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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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3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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