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有余辜

    
【出处】: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“盖奏当之成,虽咎繇听之,犹以为死有余辜。”

【故事】:秦始皇死后,本应由公子扶苏继承王位,因扶苏是秦始皇的长子。可是,朝廷重臣李斯和赵高却串通一气,假传圣旨,赐长子扶苏自杀,拥立不继位的次子胡亥为秦二始。秦二始胡亥,宠用郎中令赵高。而赵高担心左丞相李斯揭发他的奸恶,便设计害死了李斯。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对李斯的死作了这样的评论:罪大恶极,虽处以死刑,也抵偿不了他的罪过。

【意思】:虽处以死刑也不足以抵罪。辜:罪。形容罪大恶极。亦作“死有余罪”。

【古例】: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:“(侯)览之从横,没财已幸;(徐)宣犯衅过,死有余辜。”《南史·丘灵鞠传》:“顾荣忽引诸伧辈度,妨我辈涂辙,死有余罪。”明·邵景詹《觅灯因话·丁县丞传》:“吾以为平生负此一歉,死有余辜。”清·刘鹗《老残游记》第五回:“这个玉贤真是死有余辜的人,怎样省城官声好到那步田地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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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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