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公灭私,以义断恩

【上】秉:主持,秉持。秉持公道,灭除私情私念。明·张居正《论大敌》:“今不务为秉公灭私,振废起坠。”
【下】用大义来断绝私恩。指秉公办事,不徇私情。◆ 也作“以义割恩”。《晋书·刘毅传》:“凡所以立品设状者,求人才以理物也,非虚饰名誉,相为好丑。虽孝悌之行,不施朝廷,故门外之事,以义断恩。”
【释义】秉持公道正义,灭断私念私恩。
【举例】上大学的女儿知道自己的父亲是黑社会组织的头目,罪恶累累,恶贯满盈,就秉公灭私,以义断恩,加入了检举揭发的行列。



分享到:

发布时间:2019-07-26
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??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duioucy/18787.html,转载请保留。

Copyright © 2002-2030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   
声明 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鄂ICP备2023021681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