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宗明义;卒章显志

    主题的表达常见的有两种方式。……或是“开宗明义”,一开头便点明主题;或是“卒章显志”,在结尾才揭示全文主旨。(朱明雄等《文学写作手册》第一章)
开宗明义 开宗:阐发宗旨。明义:阐明义理。原为《孝经》第一章的篇名,此章说明全书的宗旨和大意。后指说话、写文章一开始就点明主要的意思。常作主语、宾语和定语。
《谁是最可爱的人》、《歌声》,这些作品都属于“开宗明义”,文章一开头便直接点明主题。(朱明雄等《文学写作手册》第一章)在这开宗明义的第一封信里,请你们容我在你们面前介绍我自己。(冰心《寄小读者·通讯一》)
卒章显志 卒章:诗词文章等结尾的段落。说话、写文章在结尾时才点明主要的意思。语本唐·白居易《新乐府诗》:“首句标其目,卒章显其志。”常作主语、宾语,亦作定语。
卒章显志的方法既如上述,那么好的卒章显志就应该是文章构思的“结穴”,即重要组成部分,而不是另外贴上去的尾巴。(朱景顺、金道行《卒章 显志的“志”》)《岳阳楼记》、《一件小事》、《秋色赋》,这些作品都属于卒章显志,在文章的结尾才阐明主题。(朱明雄等《文学写作手册》第一章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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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5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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