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尽职守;玩忽职守

    克尽职守 克:能。能忠于工作岗位,做好本职工作。常作谓语,亦作定语。
第二,兢兢业业,克尽职守,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的劳动态度。(李海荣、梁守常《让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永放光芒》)在训练中对技术细节要求一定要严格,决不允许任何的敷衍,养成队员善始善终、克尽职守的良好习惯。(毕照东《记住昨天 珍惜今天》)
亦作“克尽厥职”(“厥”,指示代词,他的)。
这位宣传部长,克尽厥职,当仁不让,又加以理论上的注释,就更令人眼花缭乱了。(丁芒《雁过拔毛》)
玩忽职守 玩忽:忽视,不严肃认真地对待。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,不认真对待。常作谓语,亦作定语。
如果我在演讲时离开是不能容忍的话,那么,工作时纪律松弛,玩忽职守,擅离岗位,难道不应该谴责吗?(杉沐《微雕之类——浅谈微型小说》)这位文书同志大概就是这样想的吧?当然,这是荒唐的,要给他一个玩忽职守的处分,并不冤枉。(林放《未晚谈·“吃文件”》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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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5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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