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煞风景

煞:通“杀”,损伤。① 指有损景物美观,使人扫兴。何其芳《重庆的市容》:“试出大门,踏上长街,固然唇红垂发之女,西装革履之男,有如花草,大地生色,但亦多粗服乱发之辈,头缠帕子,脚穿草鞋,挑抬负载于同一街上,颇不和谐,~。”② 喻指原有的兴致被破坏,出现令人不快的局面。曹靖华《不尽铁浪滚滚来》:“在这种情况下,出版业就根本停了摆。这也就无所谓禁了。这窘相对反对派的‘民主’是~的。”
〔出处〕唐·李商隐《杂纂》有品目数十,其一曰杀风景,列“花间喝道”“看花泪下”“苔上铺席”“斫却垂杨”“花下晒裈”“游春重载”“石笋系马”“月下把火”“妓筵说俗事”“果园种菜”“背山起楼”“花架下养鸡鸭”等事。
〔变式〕大杀风景
〔近义〕兴致索然 大为扫兴
〔辨析〕煞,不能读shà。
〔俗语〕西湖边搭草棚——大煞风景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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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8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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