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而不校

犯:侵犯,触犯。校:计较。别人触犯自己也不予计较。茅盾《清明前后》三:“我对于两种人,向来是~的:一种是糊涂虫,这是不必;又一种便是我所同情而又敬重的人,这是不忍。” 
〔出处〕《论语·泰伯》:“有若无,实若虚,犯而不校。”
〔变式〕犯而勿校 犯而不较
〔反义〕以牙还牙 睚眦必报 锱铢必较
〔辨析〕校,不能读xiào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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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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