诛心之论

诛心:犹诛意,责备人动机不善。原指不问事实,只推究其居心来判定罪名。现多指揭穿其动机的议论或批评。张恨水《写作生涯回忆》三七:“我并不是那样见利不取的人,因为有个奢望,希望报业发达了再分红。自己作~吧,乃是‘欲取姑予’。”
〔出处〕《后汉书·霍谞传》:“《春秋》之义,原情定过,赦事诛意,故许止虽弑君而不罪,赵盾以纵贼而见书。”李贤注:“《晋史》书赵盾弑其君。赵盾曰:‘天乎无辜!吾不弑君。’太史曰:‘尔为仁为义,人弑尔君而不讨贼,此非弑君如何?’此赦事诛意也。”
〔近义〕一语中的
〔反义〕泛泛之论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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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8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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