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(三)

    1.通“放”。
《诗经·召南·鹊巢》:“维鸠方之。”
2.通“放”,放弃。
《尚书·尧典》:“方命圯族。”汉 马融注:“方,放也。”汉郑玄注:“谓放弃教命。”按:《汉书·傅喜传》、《朱博传》引《尚书》正作“放命圯族”。《孟子·梁惠王》:“方命虐民。”赵岐注:“方,犹逆也。逆先王之命。”按:《尧典》:郑玄谓“方命”即“放弃教命”,放弃即不遵,不遵即“逆”也。
3.通“放”,升发。
《黄帝内经素问·诊要经终论》:“天气始方,地气始发。”又:“三月、四月,天气正方,地气定发,人气在脾。”
4.通“舫”(参看《尔雅·释水》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)。
《诗经·邶风·谷风》:“方之舟之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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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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