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(十)

    通“尚”。按:训见蒋绍愚《唐诗词语札记(二)》,载《语言学论丛》(十),“方”、“尚”叠骃通假。
《後汉书·祢衡传》:“衡言不逊顺。……(黄)祖大怒,令五百将出,欲加箠,衡方骂,祖恚,遂令杀之。”《新唐书·王叔文传》:“左右窃语曰:‘母死已腐,方留此,将何为耶?’”唐李白《东武吟》:“好古笑流俗,素闻贤达风。方希佐明主,长揖辞成功。”唐韦应物《观田家》诗:“仓廪无宿储,徭役犹未已。方惭不耕者,禄食出闾里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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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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