旃(二)

    通“之”(指事之词)。按:《广韵》:“旃,之也。”“之”、“旃”古声纽相同。“旃”、“之”双声。
《左传》桓公十年:“初,虞叔有玉,虞公求旃,弗献。”《後汉书·应劭传》:“覩之者掩口卢胡而笑,斯文之族,无乃类旃。”宋梅尧臣《迷酿赋》:“夫酒之作也,必良其器,必香其泉,法式具奉,酸败罕旃。”元耶律楚材《和冀先生韵》:“勉旃封禅事,不可策安边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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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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