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(三)

    通“至”。
《史记·杜周传》:“其治与(减)宣相放(仿)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”南朝宋裴骃《集解》引李奇曰:“其用罪深刻至骨。”唐司马贞《索隐》:“次,至也。”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奏启》:“世人为文,竟于诋诃,吹毛取瑕,次骨为戾。”《隋书·李密传》:“行次邯郸,夜宿村中,密等七人皆穿墙而遁。”《太平广记》卷七十二引《河东记·葉静能》:“既坐,谈胚浑至道,次三皇五帝,歷代兴亡、天时人事、经传子史,歷歷如指诸掌焉。”宋杨万里《跋忠简胡公先生〈谏草〉》:“澹庵先生之孙槻寄示先生《谏草》凡十一行,卒章云:‘臣不忍见虏寇入门’等语,其痛次骨。”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槐西杂志(四)》:“瞿与人讼,张受金,刺得其阴谋,泄於其敌。瞿大受窘弱,衔之次骨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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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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