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(一)

    1.通“部”。
《墨子·杂守》:“吏各举其步界中财物,可以左守备者上。”按:朱起凤《辞通》卷十八:“吏必有部,部必有界,故云部界。(录者按:《号令篇》正如是作。)《杂守篇》作‘步’,音相乱而。”
2.通“埠”,水边停船的地方,即今之码头。按:清唐训方《里(俚)语徵实》卷中上“码头曰步头”条云:“‘步’又作‘埠’。”按:广东地名右盐步、炭步。
南朝梁任昉《述异记》卷下:“瓜步在吴中,吴人卖瓜於江畔,用以名焉。吴江又有鱼步、龟步,湘中有灵飞步。 昉按:吴、楚间谓‘浦’为‘步’,语之耳。”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》三九《赣水》:“赣水又东北经(迳)王步,步侧有城,今谓之王步。盖齐王(孙奋)之诸步也。”又:“赣水两岸有盘石,曰‘石头津’,步之处也。”唐韩愈《孔戣墓志》:“藩舶之至泊步,有下碇之税。”宋张敦颐《六朝事迹编类》谓上元县东南青溪桥右侧有邀笛步(在今江苏省江宁县),旧名萧家渡,传说晋桓伊善乐,为江左第一,有蔡邕柯亭笛,常自吹之。王徽之赴召京师,舟泊青溪侧,与伊不相识,令人谓之曰:“闻君善吹笛,试为我一奏。”伊便作三调,弄毕便去,客主不交一言,後世因其地为邀笛步。宋吴处厚《青箱杂记》:“岭南谓村市曰墟,水津曰步。张勃《吴录》地名有龟步、鱼步,扬州有瓜步。罗含《湘中记》有灵妃步。《金陵图志》有邀笛步,王徽之邀桓伊吹笛处。”又卷三:“韩退之《罗池庙碑》言‘步有新船’……盖岭南谓水津为步……有船步,即人渡船处。”清张慎仪《方言别录》卷上之二:“岭南谓水津为步(唐韩愈《柳州罗池庙碑》注)《青箱杂记》:‘岭南谓水津为步,言步之所及,故有罾步,即渔者施罾处,有船步,即人渡船处,今扬州有瓜步、洪步、观步。闽中谓水涯为溪步。’俗谓关渡处曰埠间,‘埠’即‘步’之俗字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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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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