殆(三)

    通“治”,讼理;治理。按:清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·颐部》:“殆,叚(假)借为‘治’。”
《公羊传》襄公五年:“莒将灭之,故相与往殆乎晋也。”清王念孙曰:“‘殆’读为‘治’,治谓讼理也。”陈立义疏:‘殆’读为‘治’。‘殆’、‘治’古音相近,故字亦相通。……以鄫子欲立异姓为侯,故相与往讼理于晋也。”(参阅清王念孙《经义述闻》卷二四)《荀子·强国》:“威动海内,强殆中国。”唐杨倞注:“殆,或为‘治’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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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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