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(二)

    通“昧”,贪冒。按:清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·履部》:“没,(假)借为‘昧’。”
《左传》襄公二十四年:“晋国贰,则子之家坏,何没没也,将焉用贿?”清王念孙曰:“没没,贪也。”杨伯峻注:“没没,犹‘昧昧’,不明白,糊涂。”《国语·晋语》:“不没于利也。”三国吴韦昭注:“不没,不贪。”又:“不没为後也。”注:“没,贪也。”《战国策·赵策(四)》触龙说赵太后自谓“没死以闻”,汉高诱注:“(没)一作‘昧’。”(按:《史记·赵世家》作“昧死”。)又《秦策》:“没利於前,而易患于後。”汉高诱注:“贪也。”《淮南子·要略》:“所以使人不妄没于势利。”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《後汉书·皇甫规传》:“臣不胜至诚,没死自陈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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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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