牢(三)

    1.通“搂”,削减。按:牢,《集韵》郎侯切,平声,侯韵;今音lou。
《仪礼·士丧礼》:“〔握手〕长尺二寸,广五寸,牢中旁寸。”汉 郑玄注:“牢读为搂,搂谓削约握之中央以安手也。”唐 贾公彦疏:“云削约者,谓削之使约少也。”握手,死者所用之具。牢中旁寸,谓将握手的中部两旁各削减一寸。
2.通“搂”,拢聚。按:参见郭在贻《魏晋南北朝史书语词琐记》。(见其《语言文学论稿》)。
《後汉书·董卓传》:“是时洛中贵戚室第相望,金帛财产,家家殷积。卓放纵兵士,突其庐舍,淫略妇女,剽虏资物,谓之‘搜牢。’”按:郭在贻云:“今谓‘搜牢’之‘牢’当为‘搂’字之借,‘牢’、‘搂’并属《集韵》平声十九侯韵,且在同一小韵之内,自可通借。‘搂’字之训,《集韵》引《说文》云:‘聚也。’则‘搜牢’亦‘搜搂’,其义为搜索而聚集之也。《尔雅·释诂》‘搂’与‘蒐’同条,均训为‘聚也。’‘蒐’通‘搜’。是‘搜楼’亦可视同义複词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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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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