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(三)

    1.通“直(值)”,匹配,配偶。按:王力《同源字典》谓“特”、“直”古音近似(第14页)。按:上古舌上音均读为舌头音,或云古無舌上音,清钱大昕《十驾斋养新录》有《舌音类隔说不可信》一文,谓“古无舌头舌上之分。”
《诗经·鄘风·柏舟》:“髧彼两髦,实维我特。”按:《韩诗》“特”作“直”(见唐 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)。又《小雅·我行其野》:“求尔新特。”
2.通“直”。按:参看清 高翔麟《说文字通》卷二。直,澄母,特,定母,古韵均属之部。古声纽澄、定不分,故“特”、“直”古音无甚区别。
《史记·叔孙通传》:“此特群盗鼠窃狗偷耳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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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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