獲(三)

    通“護”,保护。
《仪礼·大射礼》:“獲者兴。”注:“古文‘獲’作‘護’。”清 钱坫《十经文字通正书》卷十据此谓“‘獲’与‘護’通”。《周易·艮》:“艮其背,不獲其身。”高亨注:“獲,当读为‘護’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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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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