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(五)

    通“锾”,古代重量单位名。按:清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·乾部》:“環,叚(假)借为‘锾’。”
《周礼·冬官考工记·冶氏》“重三锊”汉郑玄注:“今东莱称或以大半两为钧,十钧为环,环重六两大半两。”清阮元校勘记:“《释文》不出‘环’字。贾疏两引此注,先作‘环’,後作‘锾’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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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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