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集韵》:“挎,持也。”挎,执持。《仪礼·乡饮酒礼》:“挎越内弦,右手相。”注:“挎、执也。”
通“刳” ku
[例] 《周易·系辞》下:“刳木为舟。”《释文》云:“本作挎。”疏:“舟必用大木,刳凿其中,故云刳木也。”挎通“刳”,掏挖,剖分挖空。《广韵》:“挎,空也。”
挎,溪母、鱼部;刳,溪母、鱼部。溪母双声,鱼部迭韵,属双声迭韵通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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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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