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说文》:“李,李果也。”李,木名,果圆形。《诗·大雅·抑》:“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。”
通“理” li
〔例一〕 《左传·僖公三十年》:“若舍郑以为东道主,行李之往来,共其乏困,君亦无所害。”注:“行李,使人。”行李,又作“行理”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“行理之命。”注:“行理,使人通聘问者。”李通“理”。
〔例二〕 《管子·法法》:“皋陶为李。”注:“古治狱官。”李通“理”,司理,官名。
李,来母、之部;理,来母、之部。来母双声,之部迭韵,属双声迭韵通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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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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