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(二)

    通“久”。按:宋洪迈《容斋随笔》:“九作六,阳数九为老,久义也。”
《庄子·至乐》:“黄軦生手九猷。”郭象注:“李云:‘九宜为久。久,老也。’”按:《列子·天瑞》文同,唐殷敬顺释文:“九当作久。”清邢澍《金石文字幽异》录唐赠孔宣公碑:“九无徽发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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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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