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(六)

    1.通“治”,治理;置办。按:《增韻·寘韻》:“事,治也。”
《晏子春秋·問上(十一)》:“尽智导民而不伐焉,劳力事民而而不责焉。”清王念孙《读书杂志·晏子春秋(一)》:“事,治也。谓尽智以导民而不矜伐,劳力以治民而不督责也。”《战国策·秦策(四)》:“齐、魏得地葆利而詳事下吏。”汉高诱注:“事,治。”《淮南子·原道训》:“万物固以自然,圣人又何事焉。”高诱注:“事,治也。”唐柳宗元《田家》诗:“里胥夜经过,鸡黍事筵席。”《三国演义》第二一回:“河北袁绍,回世三公,门多故吏;今虎踞冀州之地,部下能事者极多,可为英雄?”
2.通“置”,设置。
《左传》文公六年:“置善则固,事长则顺。”按:清俞樾《群经平议·〈左传〉一》:“事犹立也。”按“事”与“置”互文见义。《礼记·仲尼燕居》:“虽在畎亩之中,事之,圣人已(矣)。”郑玄注:“事之,谓立置於位也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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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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