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(二)

    通“賚”,赏赐。
《尚书·洛诰》:“伻来,来视予卜。”清俞樾《群经平议》:“上‘来’字为本字,下‘来’字乃‘赉’之假字。赉者,赐也,锡也。‘赉视予’者,锡视予也。”《墨子·非攻(下)》:“王既已克殷,或帝之来。”清孙诒让间诂引毕沅曰:“来,当为‘赉’。”《逸周书·商誓》:“予亦来休命。”刘师培《周书补正》:“‘来’当训赐,与‘赉’同,犹言锡以嘉命也。”《管子·山权数》:“恶恶乎来刑,善善乎来荣。”郭沫若等集校引尹桐阳曰:“来,同‘赉’,予也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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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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