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通“列”。
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粲传》:“荀纬等亦有文采而不在此七人之例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五回:“我若有权,此人在必杀之例。”
2.通“迾”。
《周礼·秋官·司隶》“厉禁”注:“厉,遮例也。”



分享到:

发布时间:2019-04-13
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  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tongjiazi/6069.html,转载请保留。

Copyright © 2002-2030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   
声明 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鄂ICP备2023021681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