併(二)

    通“并”。
宋陈亮《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》:“罪在于书生之不识形势,併与夫逆顺曲直而忘耳。”《天工开物·乃粒黍稷粱粟》:“山东人唯以穀子呼之,併不知粱粟之名也。”《徐霞客游记·滇遊日记(八)》:“若由陆路行,不复知此中有湖,併湖中有此景也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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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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