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(二)

    通“循”,遵循。
《礼记·礼器》:“礼也者,反(返)本修古,不忘其初者也。”《战国策·赵策(二)》:“修古无愆。”元吴师道注“一作‘循’。”又:“循法无边,修礼无邪。”按:“循”、“修”互文见义。战国楚屈原《离骚》:“修绳墨而不陂。”按:一本作“循绳墨而不颇”。《商君书》:“不修古而亡。”按:《史记·商君传》“修”作“循”。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是此圣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二:“不惑祸福则动静循理矣。”按:一本作“则动静修理”。许维遹谓“‘修’谓‘循’之。”《论衡·程材》:“守古循志,案礼修义。”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遵修其德。”《汉书·艺文志·儒家序》:“祖述尧、舜。”唐颜师古注:“言以尧、舜为本姓而遵修之。”又《匡衡传》:“遵修法度。”又《宣元六王传》:“遵修经术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刘理传》:“遵修典秩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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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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