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通“焙”,焙烤。
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石五·绿》:“脾病黄肿,青矾四两,煅成赤珠子,当归四两,酒酹浸七日,倍……”
2.通“背”,背脊,背部。按:“倍”在上古属并母之部,“背”属帮母职部。
武威汉代医简:“瘀方干当归二分,弓穷二分,牡丹二分,漏庐二分,桂二分,蜀椒一分,虻一分,凡皆治合以淳酒和饮一方寸匕,日三饮,倍痛者卧药中当出血久泰。”
3.通“背”,背向;背诵;痛弃,违背,背叛。按:“倍”“背”为古今字。
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:“以乐语教国子:兴、道、讽、诵、言、语。”郑玄注:“倍文曰讽,以声节之曰诵。”清段玉裁云:“‘倍’同‘背’,谓不开读也;诵则非直背文,又为吟咏以声节之。”(《说文解字》言部注)谓不面其文而读之。《周髀算经(下)》:“倍正南方。”注:“倍,犹背也。”《论语·泰伯》:“出辞气,斯远鄙倍矣。”宋朱熹注:“鄙,凡陋也。‘倍’与‘背’同,谓背理也。”《管子·五辅》:“长幼无等则倍。”唐房玄龄注:“倍,乖戾也。”刘《补注》:“倍,古‘背’字。”又《八观》:“倍人伦而禽。”《墨子·尚贤(中)》:“使治官府则盗窃,守城则倍畔(叛)。”《庄子·天下》:“相里勤之弟子、五侯之徒,南方之墨者苦获、已齿、邓陵子之属,俱诵《墨经》,而倍谲不同,相谓别墨。”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倍,本作‘背’。”陈鼓应今注:“一说‘背情’,如林希逸说:‘背棄其情实。“倍”与“背”同。’按:古书‘倍’‘背’通用。”《孟子·滕文公(上)》:“子倍子之师而学之。”宋孙奭《音义》:“丁云:‘倍,义当作偝,’古字借用。”《晏子春秋·内篇·问(下)》:“不倍民以为行,上也。”《荀子·天论》:“倍道而妄行,则不能使之吉。”又《大略》:“言而不称师谓之畔(叛),教而不称师谓之倍。”注:“倍者,反逆之名也。”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诈说逆法,倍主强谏,臣不谓忠。”《礼记·大学》:“上恤孤而民不倍。”郑玄注:“民不倍,不相倍棄也。‘倍’或作‘偝’。”又《中庸》:“居上不骄,为下不倍。”又《缁衣》:“信以结之,则民不倍。”又《经解》:“而倍死忘生者众矣。”《鬼谷子·捭阖》:“益损去就倍反。”《吕氏春秋·知士》:“辨谓静郭君曰:‘太子之不仁,过涿视,若是者倍反。’”汉高诱注:“倍反,不循道理也。”《战国策·秦策(三)》:“(大夫种)率四方之士,专上下之力,以禽(擒)劲吴成霸功,勾践终倍而杀之。”又《秦策(四)》:“营浅谓秦王曰:‘王何不谓楚王曰:“魏许寡人以地,今战胜,魏王倍寡人也。”’”又《秦策(五)》:“若使子异人归而得立,赵厚送遣之,是不敢倍德畔施,是自为德講。”元吴师道曰:“講,即‘媾’字。”(按:“畔”通“叛”。)又《赵策(三)》:“天子弔,主人必将倍殡柩。”又《赵策(四)》:“若与国有倍约者,以四国攻之,”又:“谈语而不称师,是倍也。”鲍彪注:“言背其师。”又《魏策》:“燕赵好倍而贪地。”鲍注:“倍谓背约。”又《齐策》:“是足下倍先君盟约。”又《楚策》:“楚王畏必不敢倍盟。”又《韩策(一)》:“倍韩以攻楚。”汉贾谊《治安策》:“下无倍畔(叛)之心,上无诛伐之志。”又“受利出中谓之忠,反忠为倍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百姓与之则安,辅之则强,非之则危,倍之则亡。”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:“灵王则倍畔(叛)而去之。”又《人间训》:“单豹倍世离俗,岩居谷饮,不衣丝麻,不食五穀。”《史记·晋世家》:“简子谓邯郸大夫午曰:‘归我卫士五百家,吾将真之晋阳。’午许诺,归而其父兄不聽,倍言。”又《楚世家》:“倍齐而合秦。”又《秦始皇本纪》:“异日以韩王纳地效玺,请为藩臣,已而倍约,与赵魏合从(纵)畔(叛)秦,故兴兵诛之,虏其王。”又:“诸侯倍叛,法令不行。”又《项羽本纪》:“群臣稍倍叛之。”又:“今秦嘉倍陈王而立景驹,逆无道!”又:“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。”又《留侯世家》:“沛公诚欲倍项羽邪?”又《周本纪》:“倍秦与诸侯约从。”又:“倍韩攻梁。”又《淮阴侯列传》:“韩信犹豫,不忍倍汉。”又:“夫人深信我,我倍之不祥。”又:“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,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,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,吾岂可以鄉利倍义乎!”〔鄉,通“嚮(向)”。〕又:“兵法‘右倍山陵,前左水泽。’”又:“辄倍约。”又:《鲁仲连传》:“智者不倍时而弃利。”又《外戚世家》:“帝非我不得立,已而棄损吾女,壹何不自喜而倍本乎!”又《太史公自序》:“民倍本多巧,姦人弄法,善人不能化,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。”又《张耳陈馀列传》:“吾王长者,不倍德。”又《黥布列传》:“令之发兵倍楚。”又《郦生陆贾列传》:“项王有倍约之名。”又:“辟阳侯以为倍己。”又《匈奴列传》:“倍义绝约。”又《酷吏列传》:“已倍亲而仕。”又《吴王濞列传》:“诸侯皆有倍畔(叛)之意。”又:“吴王濞倍德反(叛)义。”又:“诸侯倍畔(叛)。”又《淮南王安传》:“倍畔宗庙。”《汉书》:“刑罚积而民怨倍。”《大戴礼》作“背”。《说苑·奉使》:“项籍倍约,自立为西楚霸王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张温传》:“温至蜀,诣阙拜章曰:‘……军事兴烦,使役乏少,是以忍鄙倍之理,使下臣温通致情好。’”唐韩愈《韩滂墓志铭》:“滂清明逊悌以敏,读书倍文,功力兼人。”宋曾鞏《与王介甫第二书》:“不先之以教化,而遽欲责善於人;不待之於久,而遽欲人之功罪之必见,故按致操切之法用,而怨忿违倍之情生。”清恽敬《〈五宗语录删存〉序》:“鄙倍不可训者十之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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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石五·绿》:“脾病黄肿,青矾四两,煅成赤珠子,当归四两,酒酹浸七日,倍……”
2.通“背”,背脊,背部。按:“倍”在上古属并母之部,“背”属帮母职部。
武威汉代医简:“瘀方干当归二分,弓穷二分,牡丹二分,漏庐二分,桂二分,蜀椒一分,虻一分,凡皆治合以淳酒和饮一方寸匕,日三饮,倍痛者卧药中当出血久泰。”
3.通“背”,背向;背诵;痛弃,违背,背叛。按:“倍”“背”为古今字。
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:“以乐语教国子:兴、道、讽、诵、言、语。”郑玄注:“倍文曰讽,以声节之曰诵。”清段玉裁云:“‘倍’同‘背’,谓不开读也;诵则非直背文,又为吟咏以声节之。”(《说文解字》言部注)谓不面其文而读之。《周髀算经(下)》:“倍正南方。”注:“倍,犹背也。”《论语·泰伯》:“出辞气,斯远鄙倍矣。”宋朱熹注:“鄙,凡陋也。‘倍’与‘背’同,谓背理也。”《管子·五辅》:“长幼无等则倍。”唐房玄龄注:“倍,乖戾也。”刘《补注》:“倍,古‘背’字。”又《八观》:“倍人伦而禽。”《墨子·尚贤(中)》:“使治官府则盗窃,守城则倍畔(叛)。”《庄子·天下》:“相里勤之弟子、五侯之徒,南方之墨者苦获、已齿、邓陵子之属,俱诵《墨经》,而倍谲不同,相谓别墨。”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倍,本作‘背’。”陈鼓应今注:“一说‘背情’,如林希逸说:‘背棄其情实。“倍”与“背”同。’按:古书‘倍’‘背’通用。”《孟子·滕文公(上)》:“子倍子之师而学之。”宋孙奭《音义》:“丁云:‘倍,义当作偝,’古字借用。”《晏子春秋·内篇·问(下)》:“不倍民以为行,上也。”《荀子·天论》:“倍道而妄行,则不能使之吉。”又《大略》:“言而不称师谓之畔(叛),教而不称师谓之倍。”注:“倍者,反逆之名也。”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诈说逆法,倍主强谏,臣不谓忠。”《礼记·大学》:“上恤孤而民不倍。”郑玄注:“民不倍,不相倍棄也。‘倍’或作‘偝’。”又《中庸》:“居上不骄,为下不倍。”又《缁衣》:“信以结之,则民不倍。”又《经解》:“而倍死忘生者众矣。”《鬼谷子·捭阖》:“益损去就倍反。”《吕氏春秋·知士》:“辨谓静郭君曰:‘太子之不仁,过涿视,若是者倍反。’”汉高诱注:“倍反,不循道理也。”《战国策·秦策(三)》:“(大夫种)率四方之士,专上下之力,以禽(擒)劲吴成霸功,勾践终倍而杀之。”又《秦策(四)》:“营浅谓秦王曰:‘王何不谓楚王曰:“魏许寡人以地,今战胜,魏王倍寡人也。”’”又《秦策(五)》:“若使子异人归而得立,赵厚送遣之,是不敢倍德畔施,是自为德講。”元吴师道曰:“講,即‘媾’字。”(按:“畔”通“叛”。)又《赵策(三)》:“天子弔,主人必将倍殡柩。”又《赵策(四)》:“若与国有倍约者,以四国攻之,”又:“谈语而不称师,是倍也。”鲍彪注:“言背其师。”又《魏策》:“燕赵好倍而贪地。”鲍注:“倍谓背约。”又《齐策》:“是足下倍先君盟约。”又《楚策》:“楚王畏必不敢倍盟。”又《韩策(一)》:“倍韩以攻楚。”汉贾谊《治安策》:“下无倍畔(叛)之心,上无诛伐之志。”又“受利出中谓之忠,反忠为倍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百姓与之则安,辅之则强,非之则危,倍之则亡。”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:“灵王则倍畔(叛)而去之。”又《人间训》:“单豹倍世离俗,岩居谷饮,不衣丝麻,不食五穀。”《史记·晋世家》:“简子谓邯郸大夫午曰:‘归我卫士五百家,吾将真之晋阳。’午许诺,归而其父兄不聽,倍言。”又《楚世家》:“倍齐而合秦。”又《秦始皇本纪》:“异日以韩王纳地效玺,请为藩臣,已而倍约,与赵魏合从(纵)畔(叛)秦,故兴兵诛之,虏其王。”又:“诸侯倍叛,法令不行。”又《项羽本纪》:“群臣稍倍叛之。”又:“今秦嘉倍陈王而立景驹,逆无道!”又:“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。”又《留侯世家》:“沛公诚欲倍项羽邪?”又《周本纪》:“倍秦与诸侯约从。”又:“倍韩攻梁。”又《淮阴侯列传》:“韩信犹豫,不忍倍汉。”又:“夫人深信我,我倍之不祥。”又:“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,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,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,吾岂可以鄉利倍义乎!”〔鄉,通“嚮(向)”。〕又:“兵法‘右倍山陵,前左水泽。’”又:“辄倍约。”又:《鲁仲连传》:“智者不倍时而弃利。”又《外戚世家》:“帝非我不得立,已而棄损吾女,壹何不自喜而倍本乎!”又《太史公自序》:“民倍本多巧,姦人弄法,善人不能化,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。”又《张耳陈馀列传》:“吾王长者,不倍德。”又《黥布列传》:“令之发兵倍楚。”又《郦生陆贾列传》:“项王有倍约之名。”又:“辟阳侯以为倍己。”又《匈奴列传》:“倍义绝约。”又《酷吏列传》:“已倍亲而仕。”又《吴王濞列传》:“诸侯皆有倍畔(叛)之意。”又:“吴王濞倍德反(叛)义。”又:“诸侯倍畔(叛)。”又《淮南王安传》:“倍畔宗庙。”《汉书》:“刑罚积而民怨倍。”《大戴礼》作“背”。《说苑·奉使》:“项籍倍约,自立为西楚霸王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张温传》:“温至蜀,诣阙拜章曰:‘……军事兴烦,使役乏少,是以忍鄙倍之理,使下臣温通致情好。’”唐韩愈《韩滂墓志铭》:“滂清明逊悌以敏,读书倍文,功力兼人。”宋曾鞏《与王介甫第二书》:“不先之以教化,而遽欲责善於人;不待之於久,而遽欲人之功罪之必见,故按致操切之法用,而怨忿违倍之情生。”清恽敬《〈五宗语录删存〉序》:“鄙倍不可训者十之七。”
发布时间:2019-04-13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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