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“則”,法則。按:清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·頭部》:“侧,叚(假)借为‘則’。”
《庄子·列禦寇》:“醉之以酒而观其侧。”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侧,或作‘则’。”清俞樾《诸子平议》:“(《释文》)‘侧’或作‘则’,当从之。则者,法则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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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庄子·列禦寇》:“醉之以酒而观其侧。”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侧,或作‘则’。”清俞樾《诸子平议》:“(《释文》)‘侧’或作‘则’,当从之。则者,法则也。”
发布时间:2019-04-13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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