則(六)

    1.通“在”。按:说本裴学海《古书虚字集释》,参看徐仁甫《广释词》卷八。
《逸周书·王佩》:“合为在因时,应时则易成。”(“则”与“在”互文见义。)《荀子·非十二子》:“虽则子弟之中,刑及之而宜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八:“文侯曰:‘中山之君,长短者若何?’苍唐曰:‘问诸侯比诸侯,诸侯之朝,则侧者皆人臣,无所比之。’”晋陆机《赠顾令文为宜春令》:“礼弊则伪,朴散在华。”按:“则”、“在”互文见义。南朝宋谢朓《三日侍宴曲水代人应诏》:“丽景则春,仪方在震。”
2.通“载”。
《羌钟》:“用明则之于铭。”郭沫若释“则”为“载”(见《金文丛考》第361页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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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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