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(二)

    通“贡”,贡献。
《管子·君臣(下)》:“布法出宪,而贤人列士尽功能於上矣。”清俞樾《诸子平议》:“谨按:‘功’当作‘贡’。《说文·贝部》:‘贡,献功也。’……《周易·繋辞(上)》:‘六爻之义易以贡。’《释文》曰:‘贡,荀作“功”。’是‘功’‘贡’相通之证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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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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