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通“剒”。
《尔雅·释器》:“犀谓之厝。”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厝,本或作‘剒’。”
2.通“措”,措置,安置;措施。按:“厝”本指磨刀石(见《说文》)。按:清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·豫部》:“厝叚(假)借为‘措’。”《周礼·冬官考工记·梓人》:“则必如将废措其匪色。”注:“故书‘措’作‘厝’。杜子春云当为‘措’。”清钱坫据此谓“是厝与措通”(《十经文字通正书》卷九)。
《孝经·丧亲》:“卜其宅兆而安厝之。”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厝,本作‘措’。”《庄子·逍遥游》:“又何厝心于其间哉?”《经典释文》:“厝,本作‘措’。”《战国策·魏策(二)》:“二人者之所为之,利於魏与不利於魏,王厝(田)需於侧以稽之,臣以身利而便於事。”鲍彪注:“厝、措同。”《列子·汤问》:“操蛇之神闻之,惧其不已也,告之於帝,帝感其诚,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,一厝朔东,一厝雍南。”汉贾谊《治安策》:“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,而寝其上,火未及燃,因谓之安,方今之势,何以异此!”清段玉裁云:“假‘厝’为‘措’也。”(《说文》“厝”字注)《文选》东汉朱浮《为幽州牧与彭宠书》:“举厝建功。”《後汉书·隗嚣传》:“一旦败坏,在王幾无所厝。”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:“对之丧气,罔知所厝。”又《刘弘传》:“百姓无复厝于地。”清顾炎武《日知录》卷十三:“抱愧俛仰,靡所自厝。”
3.通“措”,停柩待葬;浅埋以待来日改葬。
《三国志·蜀书·二主妃子传》:“园陵将成,安厝有期。”按:《孝经·丧亲》“卜其宅兆而安措之”清阮元《校勘记》:“郑注本作‘厝’。……‘厝’、‘措’义别,而古多通用。”《文选》晋潘岳《寡妇赋》:“痛存亡之殊制兮,将迁神而安厝。”李周翰注:“谓迁柩归葬也。”明归有光《与沈养吾书》:“山妻在殡,便欲权厝。”
4.通“错”,磨刀石。
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:“《诗》曰:‘他山之石,可以为厝。’”按:今《诗经·小雅·鹤鸣》作“错”。清钱坫据此谓“厝”通“错”(《十经文字通正书》卷九)。
5.通“错”,杂乱;交错,交叉。
《穆天子传》卷六:“内史宾候,北向而立,大哭九。邢侯厝踊,三而止。”洪颐煊校注:“上文作‘错踊’,此作‘厝踊’,‘错’、‘厝’古字通用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(下)》:“是故五方杂厝,风俗不纯。”唐颜师古注:“晋灼曰:‘厝,古错字。’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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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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