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“某”。按:厶,本为古“私”字。按:厶,《集韵》莫後切(今音mou)。
《穀梁传》桓公二年:“蔡侯郑伯会于邓。”注:“邓,厶地。”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本又作‘某’,不知其国,故云厶地。”《敦煌变文集·山远公话》:“厶年厶月卖身与相公为奴。”又《长兴四年中兴殿应圣节讲经文》:“沙门厶乙言。”蒋礼鸿通释:“[厶乙]是一种‘寓名’,可用於自称,也可用於他称,而且貴贱男女通用。”宋谢庭芳《辨惑论》:“如占疾,苟能断其安危,决其吉凶,可也。今也,必曰厶神禍之,厶鬼祟之。”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六:“今人书某为厶,皆以为俗,从简便,其实古‘某’字也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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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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