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(一)

    1.通“授”,授予;传授。按:《说文·受部》:“受,相付也。”即是说“受”之本义是“授”,“受”、“授”为古今字。
《卜辞通纂》三六六片:“伐帝受我又(佑)?”盂鼎铭文:“今余其遹(率)循先王受民受疆土。”《秦公簋》彝器铭文:“我先且(祖)受天命,商(赏)宅受或(国)。”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使之相受。”又《掌葛》:“以权度受之。”又《天官·司书》:“受其币”,注並云:“故书‘受’为‘授’,当作‘受’。”按:清钱坫据此谓“‘受’与‘授’通。二字《礼》多通用”。(《十经文字通正书》卷四)《吕氏春秋·季秋纪》:“命仆及七咸驾,载旍旐舆,受车以级,整设于屏外……”按:《礼记·月令》“受”作“授”。《战国策·齐策(一)》:“乃下令:‘群臣吏民,能面刺寡人之过者,受上赏。’”又《齐策(四)》:“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,天子受籍,立为太伯。”按:鲍彪注本“受”作“授”。元吴师道注:“当作‘授’。字通借。”又《秦策》:“赵王大悦,封为武安君,受相印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秦之先伯翳尝有勋于唐虞之际,受土赐姓。”李亢《独异记》卷中引《西京杂记》:“弘成子少时好学,尝有人过门,受一文石,大如燕卵,吞之,遂明悟而更聪敏。”(一本作“授”。)晋葛洪《抱朴子·内篇·金丹》:“《太清观天经》有九篇,云其上三篇,不可教受。”又《神仙传·沈義》:“有三仙人,羽衣持节,以白玉简青玉介丹玉字受義,義不能识。”《宋书·垣护之传》:“若空弃滑台,坐丧成业,岂是朝廷受任之旨?”唐韩愈《师说》:“所以传道、受业、解惑者也。”《诸病源候论》:“又有食虫于牙齿,则齿根有孔,虫居其间,又传受馀齿,亦皆疼痛。”
2.通“寿”。
《敦煌变文集·欢喜国王缘》:“必若有人延得命,与王齐受百千年。”(必,倘若。)敦煌写本《感皇恩》词:“当今圣受被南山。”又《菩萨蛮》:“再安社稷垂衣理,受同山嶽長江水。



分享到:

发布时间:2019-04-14
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  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tongjiazi/6994.html,转载请保留。

Copyright © 2002-2030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   
声明 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鄂ICP备2023021681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