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(二)

    通“章”,篇章。
《荀子·王制》:“脩(修)宪命,审诗商,禁淫声……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,大师之事也。”清王念孙《读书杂志》:“引之曰:‘商,读为‘章’。‘章’与‘商’古字通。太师掌教六诗,故曰审诗章。”汉贾谊《新书·辅佐》:“观民风俗审诗商,命禁邪言,息淫声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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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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