宅(一)

    通“坼”,分裂,裂开。按:宅,此音che。按:清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·豫部》:“宅,叚(假)借为坼”。按:清梁绍壬《两般秋雨盦随笔·字音假借》:“甲坼,可作‘甲宅’。”
《文选》晋左思《蜀都赋》:“百果甲宅,异色同荣。”唐李善注:“《周易》曰:‘百果草木皆甲坼。’”刘良注:“甲坼,花开也。”按:清钱坫《十经文字通正书》卷七:“《易》:‘百果草木皆甲坼’,古文作‘甲宅’。是‘宅’与‘坼’通。”按: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马、陆作‘宅’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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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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