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(三)

    通“持”,支持;扶持;执持;保持,守持。
《两周金文辞大系·邾么钟》:“至于万年,分器是寺。”郭沫若考释:“寺,持也,守也。”《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议·周周公望钟铭》:“分器是寺。”清阮元释:“寺,‘持’之省。”《石鼓文》:“秀弓寺射。”(《金石萃编》)又《车工》:“弓兹以寺。”郭沫若注:“寺,读为‘持’。”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十六经·成法》:“降民之所害,而寺民之所宜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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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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