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通“虜”,俘虜。按:朱起凤《辞通》卷十三:“‘帑’、‘虏’叠韵,故可通假。”
《後汉书·朱冯虞郑周传赞》:“朱定北川,激成宠尤,(周)鲂用降帑,(虞)延感归囚。”注:“帑,虏也。”
2.通“擄”,掠取。
唐高彦修《唐阙史·崔尚书雪冤狱》:“妻当尝善价募人访於贼境之内四裔,竟无得其影迹者,或曰:已戕于巨盗而帑其财贿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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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後汉书·朱冯虞郑周传赞》:“朱定北川,激成宠尤,(周)鲂用降帑,(虞)延感归囚。”注:“帑,虏也。”
2.通“擄”,掠取。
唐高彦修《唐阙史·崔尚书雪冤狱》:“妻当尝善价募人访於贼境之内四裔,竟无得其影迹者,或曰:已戕于巨盗而帑其财贿矣。”
发布时间:2019-04-15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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