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(六)

    通“豫”,安定,安抚。
《左传》隐公十一年:“礼,经国家,定社稷,序民人。”清 俞樾《群经平议·左传(一)》:“序,当读为‘豫’,‘序’与‘豫’古通用。”《礼记·祭义》:“卿大夫序从。”注:“序,或为‘豫’。”清钱坫据此谓“序”与“豫”通“(《十经文字通正书》卷九)。



分享到:

发布时间:2019-04-15
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  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tongjiazi/8559.html,转载请保留。

Copyright © 2002-2030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   
声明 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鄂ICP备2023021681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