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通“”,至,来。 按:《尔雅·释诂(上)》:“弔,至也。”《集韵·锡韵》:“,《说文》:‘至也。’或省。”
《尚书·盘庚(下)》:“非废厥谋,弔由灵。”孔传:“弔,至,云善也。”《诗经·小雅·天保》:“神之弔矣。”毛传:“弔,至也。”《聊斋志异·鞏仙》:“女子弔场数语。”何垠注:“弔,至也。言至场才数语也。”
2.通“調”。
宋吴自牧《梦粱录》二《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闱》:“却于誊录所弔取真卷点对,批取定夺。”
3.通“钓”。
汉王充《论衡·自纪》:“不鬻智以干禄,不辞爵以弔名。”《古今杂剧》元宫大用撰《范张鸡黍》剧三:“我不为别,自恨我奔丧来後,又不是沽名弔誉,没来由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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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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