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“未”。按:“弗”通“不”,“不”又可训为“未”,故“弗”亦可训为“未”。“弗”为形声字“费”之声符,“费”、“未”叠韵,故“弗”、“未”得以通假。
《左传》僖公四年:“齐侯归蔡姬,未绝之也。”按:《史记》作“弗绝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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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左传》僖公四年:“齐侯归蔡姬,未绝之也。”按:《史记》作“弗绝”。
发布时间:2019-04-15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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