慅(二)

    通“草”。
《荀子·正论》:“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、墨黥、慅婴。”(按:《北堂书钞》、《太平御览》六四五引《慎子》作“草缨当劓”。意谓古代罪犯冠上加草带,以示羞辱。)清王先谦集解引郝懿行曰:“‘草’与‘慅’盖音同假借字耳。”清王念孙《读书杂志》:“‘慅婴’上盖脱‘劓’字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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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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