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“棁”,木杖(见《说文》)。
《春秋穀梁传》宣公十八年:“邾人戕缯子于缯,戕,犹残也,捝杀也。”注:“捝谓捶打残贼而杀。”清阮元《校勘记》:“严桀云:‘石经初刻‘捝’作‘棁’,後改从手,非也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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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春秋穀梁传》宣公十八年:“邾人戕缯子于缯,戕,犹残也,捝杀也。”注:“捝谓捶打残贼而杀。”清阮元《校勘记》:“严桀云:‘石经初刻‘捝’作‘棁’,後改从手,非也。’”
发布时间:2019-04-17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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