採(一)

    1.通“埰”,冢。
《荀子·王制》:“脩採清,易道路。”清 俞樾《诸子平义》十三《荀子(二)》:“採”系“埰”字误,并据《方言》、《说文》谓“埰”为冢。
2.通“睬”,答理,理会。
《北史·齐后王皇后穆氏传》:“后既以陆(大姬)为母,提婆为家,更不採轻霄。”(《北齐书》文同)元佚名《杀狗劝夫》第三折:“从今以後,我再也不採那两个贼子了。”《醒世恒言》卷六:“众人那个採他,一味乱打。”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二十一回:“金莲道:‘贼囚根子,他不揪(瞅)不採,也是你爹的婊子,许你骂他!’”《己卯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》:“宝玉忙叫道:‘兄贾宝玉来了!’连叫了两三声,秦鐘不採宝玉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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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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