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通“檢”,约束。
《汉书·黄霸传》:“郡事皆以义法令捡式,毋得擅为条教。”主:“捡,局也。”
2.通“拣”,挑选。按:《正字通·手部》:“捡,与‘拣’、‘简’通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十回:“我心裏想做一个胜会,择一个日子,捡一个极大的地方,把这一百几十班做旦脚的都叫了来,一个人做一齣戏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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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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