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仁不让;义不容辞

    异 当仁不让 语本《论语·卫灵公》:“当仁,不让于师。”指遇到应该做的事情,积极主动去做,不推诿。偏重从情理上着眼,对事敢于承当。
记不清是谁提议道:“就请王咏沂先生把这一串意思写下来吧,他是国文教师,笔下来得。”王先生当仁不让,回来就起草了那篇宣言。(叶圣陶《一篇宣言》)这样,在无形中,宋国的地位就在齐国之上了。宋襄公自然“当仁不让”,准备出场当霸主了。(羽白、子殷《长勺之战·泓水之战》)
义不容辞 道义上不容许推辞拒绝。作定语时,多跟“义务”、“任务”、“职责”等词配合。
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,我一定用我的党性来保证,对革命负责,对同志负责,对党负责,把我们的革命力量保住!(黎汝清《万山红遍》上卷第二章)朝廷吃紧,局势危急,论理,我身为两江总督,应诏出兵原是义不容辞的。(凌力《星星草》上卷第八章)
都含褒义,都表示正义的事情不容推托的意思。都可作谓语、状语、宾语。



分享到:

发布时间:2019-04-17
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  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tongyichengyu/10143.html,转载请保留。

Copyright © 2002-2030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   
声明 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鄂ICP备2023021681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