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(二)

    1.通“��”。
汉扬雄《方言》:“��,南楚谓之��,赵魏之郊,谓之����。”注:“,盛饭筥也。”疏:“��,各本通作‘去’,曹毅之本作‘��’,《说文》云:‘凵卢,饭器,以柳为之。’”
2.通“驅”,驅逐。
《左传》僖公十五年:“泰伯伐晋,卜之,其卦遇蛊曰:‘千乘三去,三去之馀,获其雄狐。’”按:清刘文淇《左传旧注疏证》谓“去”为遮捍义,如同说千乘三驱。清朱骏声谓借“去”为“驱”。石韫玉《读左卮言》:“‘三去’即‘三驱’。其词应于下文之‘三败及韩’,盖晋人之败,则秦人三驱之矣。”《荀子·王霸》:“是百姓贱之如㑌,恶之如鬼,日欲司(伺)间而相与投藉之,去逐之。”(㑌,残疾有病者。藉,践踏。)清林则徐《会奏穿鼻尖沙嘴叠次轰击夷船情形折》:“奉法者来之,抗法者去之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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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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