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(三)

    1.通“趣”,志趣。
《庄子·天地》:“趣舍滑心?”《辅行记》一七引“趣”作“取”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夸主以为名,异取以为高,率群下以造谤。”按:《李斯传》作“异趣”。《汉书·王吉传》:“世称‘王阳在位,贡公弹冠,’言其取舍同也。”注:“取,进趣也;舍,止息也。”汉王充《论衡·答佞》:“君子与小人,本殊操异行,取舍不同。”
2.通“趣(趋)”,趋向,趋附。按:《释名·释言语》:“取,趣也。”清王先谦疏证补引苏舆曰:“‘趣’‘取’字同。事之有可取者,人争趣之故训为‘趣’。‘趣’与‘趋’同。”
《礼记·曲礼(上)》:“礼闻取於人,不闻取人。”清俞樾《群经平议·大戴礼记(二)》:“取,当读为‘趣’。《释名·释言语》曰:‘取,趣也。’是‘取’与‘趣’声近义通。……取於人者,为人所趣向也。取人者,趣向人也。”《管子·权修》:“故末产不禁,则野不辟;赏罚不信,则民无取。”《荀子·王霸》:“两者合而天下取,诸侯後同者先危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夺主以为名,异取以为高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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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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