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“桔(橘)”。
清李调元《卍斋琐录》卷四:“《易林》‘三人求吉,反得大栗。’东坡有《黄甘陵吉传》,皆借‘吉’为‘橘’,今蜀者犹然。粤东呼‘橘’曰‘吉’。凡相馈遗橘,写‘橘’为‘吉’本此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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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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