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(一)

    通“潘”,水回流处。
《庄子·应帝王》:“鯢桓之審为渊,止水之審为渊,流水之審为渊。”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“司马云:‘審当为蟠。蟠,聚也。’崔本作‘潘’,云:‘回流所钟之域也。’”按:《列子·黄帝》“審”作“潘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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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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